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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

時間:2026-03-21 21:51:38 表揚信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5篇(必備)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說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組成,經過人的思想考慮,通過語言組織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文體。相信寫作文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歡迎閱讀與收藏。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5篇(必備)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

  1.目的和內容:

  1.1為了建立公司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勵辦法。

  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3.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安全部門一把手為分管危險化學品經營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責任,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部門、公司領導報告。

  3.3安督辦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匯總和發放等。

  3.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并監控治理。

  3.5財務處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3.6生技處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4.事故隱患

  4.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5.工作程序

  5.1組織機構

  5.1.1公司成立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公司董事長任組長,安全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為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并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采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2.1`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一般采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安技員,各部門、車間報安督辦,安督辦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報告一般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可采用口頭報告。

  5.2.2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采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詳見隱患報告登記表)

  5.2.3公司各處室進行的專業安全檢查和各部門進行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也應同時報告辦公室進行登記備案。

  5.3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5.3.1各處室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立即按照處室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并在24小時內作出書面整改意見。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系解決的自己聯系解決,不能自己聯系解決的,應立即報辦公室,辦公室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5.3.2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辦公室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督辦應進行監控。

  5.4檔案建立

  安督辦應對各類人員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5.5獎懲

  5.5.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評先進的重要依據。

  5.5.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0-500元的獎勵,獎勵采用現金兌現,由辦公室申報,董事長批準后實施。

  5.5.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5.5.4對發掘事故隱患不力,而又發生事故的部門將按照公司《工傷事故管理規定》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5.5.5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按照《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罰款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對責任人將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5.5.6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董事長處理。

  6 附則

  6.1 本制度自批準之日起實施。

  主管: 制表:

  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辦,一份部門留底備查。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2

  一、目的和任務:

  ⑴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杜絕重大事故發生。

  ⑵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

  ⑶各項安全檢查,要做到邊檢查邊整改,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

  二、定期性安全檢查

  單位每周組織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由本單位管技人員、各班組負責人參加。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現場環境狀況、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的完好情況、各崗位員工規范標準操作情況、機電設備和各崗位機械設備的完好情況、井上庫房防火、防盜情況和現場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等。

  三、專業性安全檢查

  由本單位各專業副職負責,每周一次,對頂板、運輸、機電、一通三防等方面進行專業檢查。

  四、季節性安全檢查

  根據礦有關部署,本單位由安全副職帶領各班組負責人進行排查:

  ⑴春季:井上庫房以防火、防雷為重點。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性、各安全設施和防雷的完好狀況。

  ⑵夏季:以防暑降溫為重點。每天班前會做好員工身體狀態、精神狀態確認。

  五、節假日安全檢查

  ⑴每年春節、清明、“五· 一”、“十·一”放假,由單位黨、政正職帶隊,各專業副職,各班組負責人參加,對井下末一班安全狀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⑵檢查內容:工作面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各機電設備打零位情況,庫房封庫情況等。

  六、安全檢查結果的處理

  ⑴各類安全檢查后,由安全副職負責檢查結果匯總。

  ⑵及時安排整改方案,由安全副職負責保存檢查記錄結果。

  七、安全隱患整改規定

  ⑴各班組負責人必須執行班中巡回檢查制,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并做好記錄。

  ⑵各班組負責人在作業期間要時刻注意安全狀況,發現問題能立即處理的'要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匯報單位值班室。

  ⑶凡安全管理科、單位下發的隱患整改通知書,各班組必須按照限定時間按時完成。如果存在困難需要延時完成,寫出書面申請,由領導同意簽字后,備好案。

  ⑷對安全隱患不積極主動及時整改的要進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3

  (一)防治冒頂措施

  (1)掘進頭冒頂事故的防治措施:

  ①堅持敲幫問頂。

  ②檢查工作地點支架架設質量。發現不合格支架,必須先處理后施工。

  ③嚴格控制巷道掘進迎頭的空頂面積。當迎頭掘進中空頂面積超出規定的要求,或頂幫比較破碎時應及時設支架棚子支護裸露的頂板。背頂封幫要嚴實,切忌虛設。

  ④加強對巷道迎頭附近圍巖穩定狀況的觀察。如果頂板松軟,或巷道接近斷層時,應采用前探梁支護頂板,并縮小棚距。

  ⑤掘進工作面歪倒的棚子應由外向里逐架扶正背牢。

  ⑥厚煤層中下分層順槽掘進時,事先要探明頂板冒落矸石的壓實情況,掘進中要及時對前方老巷、構造等情況及時觀察,并及時制定有效控制措施。

  ⑦遇到順槽坡度較大時,如果是破頂掘進,則要隨時隨刻注意支架封頂情況,出現空頂要及時打木垛封頂。如果發現上幫破頂處支架受力、變形較大,應及時加大斜撐或抬棚,提高支架的側向承載能力。

  (2)掘進巷道冒頂事故防治措施:

  ①巷道支架應有足夠的支護強度以抗衡圍巖的壓力。

  ②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變形量,應與巷道使用期間圍巖可能的變形量相適應。

  ③盡可能做到支架與圍巖共同承載。支架選型時,盡可能采用有初撐力的支架;特別注意頂與幫的背嚴背實問題,杜絕支架與圍巖間的空頂與空幫現象。

  ④凡因支護失效而空頂的地點,重新支護時應先護頂,再施工。

  ⑤巷道替換支架時,必須先支新支架,再拆老支架。

  ⑥在易發生推垮型冒頂的巷道中要提高巷道支架的穩定性,可以在巷道的'支架之間用拉撐件連接固定,增加架棚的穩定性,以防推倒。傾斜巷道中支架被推倒的可能性更大,其支架間拉撐件的強度、密度要適當加大。

  (3)掘進巷道交叉點處冒頂事故防治措施:

  ①必須在開口抬棚支設穩定后再拆除原巷道棚腿,

  ②不得過早拆除,切忌先拆棚后支架棚。

  ③注意選用抬棚材料的質量與規格,保證抬棚有足夠的強度。

  ④當開口處圍巖尖角被壓壞時,就及時采取加強抬棚穩定性的措施。

  (4)掘進巷道過斷層等構造變化帶時的安全措施。

  ①加強巷道掘進地段的地質調查工作,特殊地段,應當有相應的針對性措施,否則不能開工。

  ②巷道在破碎帶中掘進,應做到一次成巷,盡可能縮短圍巖暴露時間。

  ③施工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交接班和安全檢查制度。

  ④掘進工作面臨近斷層或穿斷層帶時,巷道支護應盡量采用砌碹或U型鋼可縮性支架支護,棚距要縮小。

  ⑤減少空頂距離,及時支設臨時支架,永久支架要跟上,滯后距離不得大于1300mm。

  ⑥巷道支架背板要嚴實,一方面提高支架對圍巖的支護能力,另一方面要防止掘進中漏頂或漏幫。

  ⑦在頂板巖性突變地段,要及時打點柱支護突變帶頂板。對傘檐狀危害巖要及明敲掉,敲不下時,要在傘檐下打上撐柱,并在其下加密柱棚,可加打抬板棚。

  (5)掘進巷道在開幫或貫通時的安全措施

  ①選好開幫和貫通的地點,要選在頂板和地質條件比較好、遠離交岔點與停采線、煤柱等各種受集中承力影響的地方。

  ②要在貫通前進行超前探測,在兩巷貫通前15m打好超前鉆,探鉆眼深不得小于3m,并保持1.5m以上的超前探眼,以觀察異常。貫通掘進時放小炮,貫通后再刷大,防止冒頂。

  ③開幫貫通與被開幫貫通的巷道之間要保持一定的夾角。夾角在45°-90°之間為好。

  ④開幫貫通點附近的支架要加固好,要將受施工影響的棚子進行加強,其方法有挑棚、打點柱、設木垛等。

  ⑤開幫貫通巷道的交接處要及時扶上抬棚,抬棚承載能力應視圍巖性質而定,一般選擇大于正常支護材料承載能力的2-3倍。

  ⑥要處理好被透點的積水及瓦斯等有害氣體。

  (6)、巷道維修冒頂事故的防治

  ①維修井巷支護時,必須有安全措施。嚴防頂板冒落傷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②擴大和維修井巷連續撤換支換時,必須保證有在發生冒頂堵塞井巷人員能撤退的出口。在獨頭巷道維修支架時,必須由外向里逐架進行,并嚴禁人員進入維修地點以里。

  ③撤掉支架前,應先加固工作地點的支架。架設和拆除支架時,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換支架的工作應連續進行;不連續施工時,每次工作結束前,必須接頂封幫,確保工作地點安全。

  砌

  ④維修傾斜井巷時,應停止行車;需要通車作業時,必須制定行車安全措施。嚴禁上、下段同時作業。

  (二)、監督檢查制度

  1、頂板小組每周對全礦井下各采掘面進行一次全面頂板檢查,

  并進行安全評估,以頂板安全預評表的形式將結果遞交安全科,

  對檢查出的隱患,頂板小組要及時向有關班組下發整改通知,班組接到整改單后必須組織人員及時整改;

  2、頂板小組每月召開1次頂板排查會議,排查頂板隱患,解決頂板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預測、布置頂板管理重點,并做好會議記錄。所有小組成員必須按時參加,確因有事不能參加的,要向頂板小組組長請假并說明原因,且必須安排副職參加。

  3、各采煤、掘進隊及其他班組每天要對所管轄區域的頂板進行

  一次分析。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并匯報礦有關領導和頂板管理領導組備查。

  4、各單位要明確領導責任,獎罰要落實到人。

  (三)、本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本制度中其他未序事項均按《煤礦安全規程》、《操作規程》及礦有關規定執行。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4

  一、為建立安全建立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立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視治理,預防和削減安全建立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當,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立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工程、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著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準時發覺并排解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立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根據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展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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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建立安全建設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建設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安全建設事故,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經理為組長的`“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建立本礦安全建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和報送制度等。

  組織機構

  組長:張君瀚

  副組長:白文林張和平王

  成員:侯志強鄭官旺白海軍常利軍王成榮

  白文國弓建偉關文瑞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公司安檢科,辦公室主任由安檢科科長擔任,負責隱患的收集、分析、匯總、整改銷號、上報等工作。

  三、把隱患排查工作貫穿到建設過程中,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四、在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帶領下,以科室為單位堅持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并排除從業人員存在的各類違章行為和帶病運行設備、設施及建設場所的各類事故隱患,對每一天排查出的各類隱患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流程進行分類登記、分類整改,驗收上報,全過程建檔。

  五、本礦隱患排查治理領導組組長定期組織一次本礦范圍內安全大檢查對所查隱患登記建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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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與危險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發生,創造良好的作業條件,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

  3、定義

  3.1 安全檢查:指為了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而開展的各項安全檢查活動;旨在為去發現和尋找存在或潛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進行記錄。

  3.2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要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編寫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

  5、職責

  5.1 安全主任負責組織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工作,負責全廠的安全檢查策劃,編制安全檢查表,明確安全檢查目的、規范檢查的頻率,實施時間、實施方式、檢查參與人員,檢查內容等;督促責任人進行安全隱患整改,組織驗收,負責季度安全隱患統計分析。

  5.2 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對責任區域內的安全檢查與隱患治理工作。

  5.3 企業第一安全責任人要保障安全隱患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

  6、本公司安全檢查的實施方式

  6.1 綜合性安全檢查

  6.1.1綜合性安全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人員由安全主任組織,本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主任人等參與,以根據《綜合安全檢查表》進行檢查。該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查現場: 主要針對現場作業環境,包括消防安全方面、設備設施及安全用電、危險化學品的使用與管理、勞動保護、警示標識等。

  (二)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操作規程的遵守情況、安全教育與培訓上崗情況等。

  (三)查重點:著重于消防安全重點現場、生產重點崗位、危險設備設施、機械安全防范設施、危險物品的使用與儲存等。

  (四)查隱患:查工作現場中物和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

  (五)查改善:查曾經發生的安全事故或類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與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6.1.2 綜合性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時要進行記錄,對現場安全隱患要求責任人立即尋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時安全主任要開出《安全隱患整改單》,限期整改。綜合性安全檢查結果最終將形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6.1.3綜合安全檢查完成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核準執行。

  6.2 定期檢查

  6.2.1安全主任每周對全廠檢查一次,以《公司安全隱患檢查表》形式進行檢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要責令有關責任人立即改善,不能立即改善時要開出《安全隱患整改單》。安全檢查以現場隱患檢查為主,檢查內容因地制宜。

  (一)現場消防安全方面:通道與出口是否暢通,消防設備設施是否有效和適用,生產現場與倉庫的防火與警示標識是否滿足需要。

  (二)設備設施及安全用電情況: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情況,設備的防護措施與警示標識是否到位,設備是否有接地保護及漏電開關是否有效。

  (四)危險化學品儲存與使用情況:危化學是否按要求限量儲存,現場對危化品采取的安全控制情況,相關安全告知與標識,接觸危化品的人員是否配備和正確使用勞保用品。

  (五)其它方面:廠區的環境,宿舍區域的安全現狀等。

  6.2.2 安全主任需跟據每天檢查情況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口頭或書面報告安全檢查情況.

  6.3 專項安全檢查

  6.3.1消防設備設施安全檢查

  (一)消防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由安全主任負責執執行,消防設備設施的檢查每月進行一次,檢查范圍要覆蓋全廠,每次檢查時要在檢點表上記錄。

  (二)安全主任在檢查消防設備設施時發現損壞時要及時報修,器材過有效期時要及時送去充裝或更換。

  6.3.2用電安全檢查

  (一)安全用電檢查主要由專業電工技術人員負責,根據《用電安全檢查表》每月檢查一次,主要檢查的范圍是供配電系統的安全情況,全廠的安全接地是否符合相關要求,設備的安全用電及漏電保護、電器防火防爆等方面。

  (二)電工技術人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問題,要做出整改措施,預算整改費用,向總經理提交整改意見,最后實施整改工作。

  6.4 車間與班組級安全巡查

  (一)各生產車間主管在組織開展生產的'過程中要進行日常安全巡查,巡查的主要是在作業前檢查車間的作業條件、設備系統等是否安全;在作業中檢查作業人員是否遵守操作規程、設備設施是否安全運行;在作業后檢查車間是否存在火險等安全隱患。

  (二)各班組長在每個班次要對管轄區域進行隨機巡查,及時發現該班組存在的安全隱患,或不安全狀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與報告上一級管理人員。

  (三)各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現不安全狀態時要立即報告當班管理人員,在下班前要對作業崗位進行整理,防止意外發生。

  7、隱患排查治理、驗收、統計分析、檢查存檔

  7.1 綜合性安全檢查、定期安全檢查、專項安全檢查、以及車間與班組級安全巡查中發現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先由責任人立即尋求解決,不能及時解決時要報告安全主任;整改難度較大的安全隱患,安全主任要對責任部門發出《安全隱患整改單》,并協助整改。

  7.2 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7.3 整改責任人要立即采取行動,務必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及時通知安全主任對整改結果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時要求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繼續整改,直至符合安全要求。

  7.4 當發現重大安全事故隱患,一時又無法得到改善時,安全主任要及時報告企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要切實保障整改所需資金的投入,并應當及時向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同時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7.5 當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下達安全隱患整改指令后,由安全主任負責制訂整改計劃,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并落實整改經費,明確整改責任人并組織驗收,同時要根據相關要求及時向安監部門反饋整改指令的執行情況。

  7.6 安全主任每季度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相關信息編制成《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并分析隱患產生的原因,找出隱患形成的規律和因素,以制定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該表要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簽名后交一份至街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部。

  7.7 各項安全檢查記錄、隱患治理記錄、隱患統計分析表等全部資料由安全主任負責收集,并建立管理檔案,以備查驗。

  8、下一季度15日前需將上一季度《安全隱患排查統計分析表》通過龍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上報(具體操作:輸入中文網址“龍崗區安全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然后登陸用戶名和密碼進入系統申報,用戶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上名稱,密碼:

  9、相關表格

  《綜合安全檢查表》

  《現場安全隱患排查表》

  《安全隱患整改單》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分析季報表》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及財政部、國家安監總局《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提取費用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暫行辦法》規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治理安全隱患。油站的隱患治理資金由油站經理自行籌措。油站要在安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排用于隱患治理的資金,確保隱患整治資金的落實。安全管理部負責監控。

  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按照"項目計取、確保需要、企業統籌、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財務應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納入公司財務安全費用計劃,保證專款專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應當用于以下事項:

  安全隱患或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和其他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關的支出。

  四、核算員應建立安全費用臺帳,記錄安全生產費用的費率、數額、支付計劃、使用要求、調整方式等條款。安全治理工作結束,多余的安全生產費用納入財務,由主辦會計管理。

  五、油站經理對安全生產費用全面領導。審批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經費使用報告、安全經費提取和使用情況年度報告。

  六、財務部負責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資金進行統一管理,審核安全費用提取、安全投入計劃、安全經費使用等,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建立安全經費臺帳,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

  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匯總并編制公司安全費用投入計劃,審核安全投入報告,監督檢查安全投入落實情況,匯總并建立公司安全經費投入臺帳,編制年度安全經費提取和投入情況報告。

  八、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戶核算。企業應當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門主管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專業安全生產費用計取、支付、使用實施監督管理。

  十、發現安全費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費用的,公司將按情節嚴重程度嚴肅處理,處理辦法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8

  一、目的和內容

  為進一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

  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三、定義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

  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后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四、職責

  1、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性隱患自查帶頭工作,并簽發全公司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2、車間主任負責各自車間隱患自查工作;并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班組長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3、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公司隱患排查工作:并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后,負責進行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并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驗收。

  4、公司安全辦公室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5、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6、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于1次;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周不少于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并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辦公室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范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2、重點部位“十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三是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特種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五是設備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六是企業防雷、防汛、防構建筑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七是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范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八是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必查;

  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安全辦公室;企業每月25日前要向鄉鎮(街道)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況表,企業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六、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1、重大事故隱患申報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監局申報,由縣安監局公示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9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管理方針,動員全公司職工參與隱患的排查治理,變事后處理為事前預防,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經公司研究,在公司及所服務礦井實施以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1.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體系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報告、治理和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總工程師負責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各分管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對分管范圍內排查的隱患進行治理、驗收;安全處負責對公司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和報告工作。

  1.1建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日常隱患排查體系和專家隱患排查體系。即:總工程師-分管副總工程師-業務處室-科室部門負責人-技術員。總工程師是隱患排查及措施制定的總負責人,分管副總、業務處室負責人、科室技術員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措施制定及驗收工作。

  1.2建立以生產副總經理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即:生產副總經理-處室負責人-科室負責人-科員。生產副總經理是隱患治理的總負責人,各處室領

  導、科室負責人、科員負責督促各礦隱患的治理。

  1.3建立以安全處長為首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體系。即:安全處長安全處管理人員-安監員。安全處長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總監察,負責各級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驗收。

  1.4建立“專家查隱患、專業抓落實、安全抓監管”三位一體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公司建立安全生產專家庫,提供安全技術支持。各分管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技術處、機電裝備處等負責人及技術骨干(有專業特長的工程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估師、安全評價師)為成員。在領導小組的組織下,專家庫成員為礦井進行安全會診、排查隱患,提供技術幫助,研究制定可靠措施,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公司每月開展一次專家會診、排查隱患工作,并形成專家報告。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會議,落實治理隱患所需的人員、資金、財物,落實治理措施,明確責任人、治理單位、治理時間。各礦按照要求進行治理、整改,分管負責人具體負責整改、落實治理情況。公司安全處督促整改、驗收。重大隱患實行分級管理,掛牌督辦,確保隱患及時整改。

  2.隱患分級排查治理原則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礦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

  2.1嚴格執行“專家查隱患、專業抓治理、安全搞監察”三位一體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嚴格執行上級部門有關隱患排查管理規定。

  2.2.礦井事故隱患按其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A級:危害嚴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治理難度及工程量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協助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危害嚴重或者治理難度大的隱患。B級:危害比較嚴重,有可能導致人身傷亡或者較大經濟損失,或治理難度及工程量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煤礦限期解決的.隱患。C級:危害較輕,治理難度和工程量較小,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2.3事故隱患的種類分為: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1崗位區域界定公司根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管理分工將分管范圍全部界定到具體的責任人,責任人對所服務礦井的隱患排查、治理負責,要做到不留空隙,責任不得出現重疊。

  3.2隱患排查與處理

  3.2.1規范隱患排查記錄本的格式、保存和使用與管理。

  3.2.1.1各處室規范現場隱患記錄本的格式、存放、使用與保存,界定隱患排查記錄本設立的范圍、地點、排查人、處理人、驗收人員的考核,形成制度存檔并考核。

  3.2.1.2公司下礦人員到達工作地點1小時內必須填寫隱患排查記錄本,隱患排查記錄本填寫必須規范。隱患內容、整改日期、整改負責人等項目必須填全。

  3.3隱患排查治理及報告程序

  3.3.1每月26日前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各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生產處室負責人對本月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進行總結,對各礦的排查治理情況進行追究,對下月公司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進行類別與等級的確認,安全處負責形成專門會議紀要。每月月初安全處要對各礦上報的“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表”認真檢查,對各礦上月事故隱患治理完成情況和下月事故隱患排查情況認真審查,每季的第一個月的上旬報長治縣煤炭局備案。安全處將每月排查的隱患項目按要求給責任單位整改負責人下D卡,各責任單位完成項目后3天內必須及時返卡。

  3.3.2副總工程師每月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礦的隱患排查治理驗收情況匯報(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下月的隱患排查情況),會后2日內通過辦公網報礦公司領導及安全處,由公司領導報安全辦公會審查。

  3.3.3公司領導每月1號組織召開一次安全辦公會,聽取各處、各專業領導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安全處長匯報隱患治理驗收情況(內容包括本月的隱患完成情況、驗收及考核情況)和總工程師對公司下月隱患排查情況及本月隱患排查治理完成情況匯報,會后由安全處匯總報辦公室形成紀要。

  3.3.4排查到的事故隱患項目,必須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人員、責任、督察“七落實”。A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礦長負責落實,集團公司專業處室協助解決;B級事故隱患由各單位專業分管副礦長負責落實;C級事故隱患由各區隊及業務部門負責人負責落實;礦安全處負責監督和考核。

  3.3.5認真執行隱患治理檔案化管理驗收消號制度。對未完成的隱患項目,各礦要根據每條隱患的實際情況寫出分析報告,分析報告在隱患規定完成日期前經專業領導簽字并經生產副礦長簽字批準后報公司安全處。

  3.3.6各礦月度隱患完成情況驗收申請表必須于25日前報公司安全處,由安全處長根據各礦提供的隱患驗收申請復查表,安排有關人員進行復驗。

  3.4公司(礦)發生各類事故報告制度

  3.4.1.公司內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必須按事故報告和分析處理制度立即上報。發生重傷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幸免事故,必須立即按程序上報上級煤礦安全監察部門,不準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否則視情節分別對主要負責人、盯班及值班負責人給予警告、記過或免職處分,并按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3.4.2.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重大隱患)責任分析處理制度。公司管轄范圍內發生的各類事故或重大隱患,除接受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外,公司要進行內部分析和處理。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幸免事故及重大隱患,要根據事故及重大隱患發生的原因和過程,分清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其他責任,同時要分析管理責任、技術責任和監督檢查責任,落實責任者,做到事事有分析、有處理,分清責任,對號追究,行政責任追究具體到每一個人。

  3.4.3.全公司范圍內任何個人及基層組織均有權向公司報告事故、重大事故隱患和各級領導、專業部門安全失職行為,公司接報后要進行查證,經查證屬實對有關責任者按規定作出行政追究處理。

  4.考核

  4.1隱患漏排追究處罰執行隱患市場化規定。

  4.2各級管理人員下井實行走動式檢查,排查的隱患要及時填寫在隱患排查記錄本上,否則,取消下井出勤。建立逐級隱患排查追究制,下級排查不出上級排查出來的,一項罰款10元,并聯責追究管理人員責任。前面人員排查不出的隱患,后面人員排查出的,對前面人員罰款10元。

  4.3實行管理人員對安監員的隱患排查、整改責任追究制度,安監處管理人員及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發現安監員排查隱患不全或有隱患不督促整改的、隱患驗收閉合不實的,每項對安監員罰款10元。

  4.4嚴禁各級管理人員走馬觀花、弄虛作假,違反一次罰款50元。

  4.5隱患記錄本嚴禁撕毀,要保留序號完整,保持規整,否則對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各罰款50元。隱患記錄本用完后,采掘工作面的隱患記錄本由安監員交安監處信息站存檔,其它單位的隱患記錄本由技術負責人交安監處信息站存檔,保管期不少于1個月,不及時上交造成丟失的,對責任人罰款20元。

  4.6專業、區隊、管理人員的下井個數與隱患記錄本要相對應,對下井不填寫隱患排查的,按下井無效處理。

  4.7公司管理人員排查整改周期24小時以內的安全隱患,由井下安監處信息站人員2小時以內電話通知工區值班人員,并在管理人員信息單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公司管理人員排查的安全隱患第二天必須上網,否則對安監處責任人罰款50元。

  4.8機運安監員流程本排查的安全隱患,由安監員當班通知工區值班人員,并在流程本上注明通知人員及通知時間。一次不按規定通知,對責任人罰款10元。

  4.9本規定由安監處具體負責考核。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項目;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二級單位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于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并參加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布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責任分工。

  (一)生產部:組織公司各級人員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于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運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或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二)設備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業建筑(含建筑物和構筑物)、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設備、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并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項目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三)人力資源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并根據某公司領導批復,組織做好獎勵的審核、兌現。

  (五)辦公室: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開展必須檢查項目內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六)財務部: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科目,使專項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挪用,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并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審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七)工程部: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

  1、組織開展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范措施;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八)安全科:

  1、編制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公司各相關人員在湖北省統一編制的“行業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標準”的基礎上,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細化標準,確定隱患排查的頻次,并結合公司發展情況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及時修訂

  2、按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組織或督促本公司各級人員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治理情況和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3、組織對重點危險源隱患情況進行監督監控;組織制訂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急性職業中毒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4、負責事故隱患的收集歸檔,安全科信息員至少15天要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一次隱患的檢查、登記、整改、銷案工作。重大隱患安全科信息員要立即登錄“兩化”管理系統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第四章事故隱患的排查與統計上報

  第九條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第十條在事故隱患排查中,各單位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明確每臺設備、設施、每個區域、部位事故隱患排查的責任人,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排查周期要求,對所轄設備設施、區域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負責,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及時上報安全科組織處理。

  第十一條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分部門級、區域級和班組級三級排查制度,均建立“隱患臺帳”,由上一級主管負責人進行檢查和簽認。

  第十二條各部門應按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清單》標準,分別組織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開展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附件:1)“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檢查表”

  第十三條對檢查發現的各類事故隱患,應逐級進行登記或上報。

  (一)一般事故隱患

  1、班組應及時處理,并記錄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當日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由班組上報作業區,由作業區填寫(附件:2)“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臺賬”,并明確整改時限、負責人和控制措施;

  3、將事故隱患處理情況按時限要求向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匯報。

  (二)重大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上級領導和安全科。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發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四條各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應按月、年進行統計,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科分別上報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月度、年報表”

  第十五條各級部門有權對所管轄的專業范圍內發現的事故隱患向責任單位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并督促進行治理整改。由上級部門下達(附件:3《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的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按時限要求及時整改并填寫(附件:4《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上報。

  第十六條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單位,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業主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五章事故隱患的治理

  第十七條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本著邊排查、邊整改原則,嚴格按照“責任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限落實”的要求,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確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條一般事故隱患:責任單位應限期治理;

  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組織專業部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強制性監控措施,進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科信息員立即進行網上填報并填寫重大隱患登記表上報主管部門。

  整改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整改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整改的機構和人員;

  (五)整改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條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在整改結束后,應及時向公司提出驗收申請,由公司對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現場驗收,然后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第二十一條暫時整改不了的事故隱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控制。無法保證安全的,應在停產或停止使用的情況下進行事故隱患治理整改。并根據其級別,分別由所在單位進行檢查,檢查主體為對應級別的負責人或分管部門。

  第六章事故隱患的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經單位申報、部門審核、公司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標準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未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整改或上報,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進行嚴格考核,并給予相應處罰。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若與上級下發的相關管理規定相違背,以上級下發文件為準。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1

  1、建立重特大事故隱患舉報、處理、監控制度,組織各部門對重特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進行監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制定并實施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組織治理公共安全隱患,景區內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應及時組織搶救,做好事故上報、善后工作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 各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三定”方案,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工作職責:

  5、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對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進行行政審批或者驗收;

  6、定期開展對本部門、本單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7、依照職責分工,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宣傳以及培訓、考核工作,增強生產經營單位及其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8、按職責權限組織制定本行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參與事故應急救援、事故調查和事故統計上報。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2

  一、各類崗位人員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為了建立xx礦業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增強各類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總經理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總經理對公司各采區、選礦車間及尾礦庫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必須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器材;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認真貫徹落實各級人民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規定。

  4、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確保隱患治理及時到位。

  (二)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協助總經理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對公司各采區、選礦車間和尾礦庫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

  2、組織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關于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規定。

  3、對公司各單位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礦山安全規程》《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各種隱患。

  4、督促公司各職能部門和外包施工隊切實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時刻掌握各生產系統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相關情況。

  6、對危及作業場所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出人員。

  7、對重大事故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組織安全處、技術處、采區主任及生產系統負責人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三)公司分管副總經理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分管副總經理對所分管單位作業場所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具體負責。

  2、加強本單位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3、及時發現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各類事故隱患,不得推諉、扯皮。

  4、協助并督促分管單位負責人,按時完成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安全處下達的“隱患排查治理整改通知書”的各項整改指令。

  (四)安全處處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做好總經理和安全副總經理安排的安全工作,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隱患排查工作情況。

  2、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參加的隱患排查活動,對公司所有采區坑口、選礦廠、尾礦庫等環節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

  3、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排查信息檔案,并按照“五落實”的要求實施監控治理。

  4、對外包施工隊和群采坑口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統一

  協調和監督管理。

  5、組織本處室人員,按照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每季、每年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有關表格和文字說明材料,并按規定時間向寬城縣安監局和有關部門報送。

  6、凡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根據實際情況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監督落實整改情況并進行復查。所有隱患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全部整改完畢。

  7、對安全檢查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施工。

  (五)安全處安全員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經常深入各采區坑口、選礦車間、尾礦庫等工作場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并監督、檢查隱患整改工作,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到位。

  2、對各類事故隱患進行分類登記,按照規定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信息檔案,并及時上報相關報表。

  3、按時完成安全處長交給的隱患排查工作任務。

  (六)技術處處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的要求,嚴格掌握井巷施工的工程質量,嚴格按設計規定的巷道規格、標準施工。

  2、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的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布置井巷工程,確保礦山各生產系統達到礦山安全生產質量標準化相關標準要求。

  3、對上級安監部門提出的涉及礦井工程方面技術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組織坑口施工整改。

  (七)技術處工程技術人員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的要求,嚴格掌握井巷施工的工程質量,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設計規定的巷道規格、標準施工。

  2、經常深入礦山各類作業場所進行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當時不能確定如何處理的問題,及時向技術處長或安全處長匯報。

  (八)設備處處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經常深入礦山、選礦廠等作業場所進行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對當時不能確定如何處理的問題,及時向主管副經理匯報。

  2、對上級安監部門提出的關于礦山機電、提升運輸等設備方面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組織施工。

  (九)企管處處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對涉及隱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工程項目和需要購置的設備、材料,盡快給予安排、協調,保證按時完成整改任務所必須的管理條件。

  2、嚴把井巷工程驗收工程質量關,對不符合技術處設計規定的巷道規格、標準施工的井巷工程,不予驗收,并提出隱患整改意見。

  (十)財務處處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列入安全生產費用。

  2、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臺賬。

  3、每季度末及時將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臺賬報安全處備案備查。

  (十一)采區主任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采區主任對所分管的采區(坑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須負責,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到位。

  2、對所分管的所有采區(坑口),每周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監督施工隊或坑口負責人進行整改,調動采區(坑口)負責人和員工的積極性。

  3、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4、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逐級上報。

  5、及時向安全處和安全副總經理反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十二)外包施工隊隊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外包施工隊隊長對所承包的采區(坑口)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每天必須對采區坑口所有采掘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

  3、對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集團公司領導和安全處提出的事故隱患,必須按照規定的整改標準和整改進度整改,不得拖延,不準扯皮。

  4、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和“六大系統建設”相關要求,保證除龍源集團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以外項目的必要的安全費用投入。

  (十三)群采坑口負責人(實際控制人)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群采坑口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每天必須對所有采掘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事故隱患。

  3、對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集團公司領導和安全處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照規定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整改。

  4、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標準》和“六大系統建設”相關要求,切實保證本坑口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

  (十四)選礦廠廠長(副廠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對選礦廠所有作業場所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每班必須指派專人對所有作業場所進行詳細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種安全隱患。

  3、建立健全車間的隱患排查臺賬。

  4、負責進行隱患整改并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5、按時完成安全處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的整改任務。

  (十五)班組長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對本班組作業場所日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2、在主管領導或安全管理人員的指導下,帶領員工共同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到達作業場所后,首先排查事故隱患,達到安全條件后方可作業。在作業中經常檢查安全情況,對出現的事故隱患及時處理,杜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現象。

  4、現場遇有威脅人身安全的隱患,撤出作業人員,排查處理后再作業。

  5、本班組解決不了的問題,繼續作業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報告有關領導采取措施處理。

  (十六)普通員工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度

  1、員工對本人工作崗位上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具體負責。

  2、在班組長直接領導下,檢查出事故隱患后,在班組長的具體安排下解決,努力營造安全的作業環境。

  3、及時發現和處理自己工作場所的事故隱患,不得違章作業、冒險蠻干。

  4、對威脅自己或他人安全的事故隱患,有權撤離危險作業場所,排除后再作業,確保人身安全。

  5、對坑口負責人或班組長安排的隱患治理工作,必須積極主動按時完成。不得推諉扯皮,影響隱患治理工作。

  6、作業時遵章守紀,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不造成事故隱患。

  7、檢查作業場所的設備、設施、環境是否存在危險狀態。

  二、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和《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制定本制度。

  1、公司建立隱患排查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根據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計劃,按照國家規定的提取標準(財企[20xx]16號)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用于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治理工作。

  2、安全生產費用依據開采的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在成本中列支。

  3、在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同時,一并提取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資金,保證專款專用。

  4、對新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隨時增加整改資金,保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5、通過技術改造和產業升級,消滅傳統工藝、落后的采礦方法和生產設備,努力實現本質安全的工作目標。

  6、公司總經理負責對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財務處負責管理安全生產費用和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三、事故隱患建檔監控制度

  為了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全體員工生命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各單位和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各單位的主管領導領導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2、所有員工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職部門事故隱患治理領導小組成員、安全處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治理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故隱患報告,應當按照責任分工立即組織核查并予以處理。

  3、安全處每月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排查事故隱患,對查出的隱患,應盡快制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

  4、各采區(坑口)、選礦廠車間及尾礦庫負責人,針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盡快制訂及落實隱患治理方案。

  5、一般事故隱患,有隱患發生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6、對于重大事故隱患,隱患發生應立即報送公司有關部門,報送內容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法和措施;概算隱患治理所需經費及物資需求;針對需治理的.事故隱患情況,確定相應人員的落實需求;根據治理的難易程度,在假定物質與人員到位情況下,確定隱患治理的時限。在未得到治理之前及在治理過程中所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及相應的應急預案等。

  7、事故隱患治理領導小組會同參加事故隱患排查相關人員,按規定隱患治理期限,對事故隱患單位治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復查驗收。

  8、各單位(部門)應在各自管轄范圍內組織各相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當班人員作為執行隱患排查最基礎的環節,要求當班人員加強隱患排查巡檢力度。

  9、安全處應當組織安全生產管理部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專業性和綜合性的檢查,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立即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制定整改計劃或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10、安全處要對排查上報的事故隱患,及時進行確認。屬于重大安全隱患的,安全管理部應建檔監控掛牌督辦;不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但短期內難以消除的,要責成相關負責人進行整改。掛牌督辦的重大安全隱患,要明確整改主體責任人和監控責任人,以利于隱患消除和責任追究。掛牌隱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隱患主體責任人提出書面改主體責任人和監控責任人,以利于隱患消除和責任追究。

  11、掛牌隱患完成整改工作的,由隱患主體責任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公司組織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合格后,予以銷號。

  12、公司安全處是企業重大事故隱患監控和整改落實跟蹤督辦的內設機構,督促有關的隱患治理責任人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監控并跟蹤督辦,及時掌握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進度,督促有關責任人按整改方案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13、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結束后,應向督辦單位提出復產驗收申請。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有關部門應及時摘牌銷號,并向社會公告,將有關安全隱患信息檔案或臺賬整理歸檔管理。

  四、事故隱患統計報告制度

  為加強事故隱患整改的監督管理,保證隱患排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整改,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對單位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公司主管領導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并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進行徹底整改。

  2、安全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重大隱患和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采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并立即上報主管經理,由主管經理負責協調解決;主管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上報總經理,召開經理辦公會議,研究解決措施;經理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上報縣安監局。

  4、安全處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匯總并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5、公司建立隱患排查登記臺賬。

  (1)對隱患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安全處負責登記。

  (2)各采區、選礦廠發現的事故隱患屬于本車間、部門自己不能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報公司安全處進行登記建檔,統一協調整改。

  (3)隱患排查登記內容:隱患排查參加人員、時間、排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地點、事故隱患的內容、整改措施、整改負責人、整改期限、整改完后的驗收情況等內容。

  6、公司安全處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通過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的形式,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整改期限進行整改。整改通知書要有整改單位責任人和坑口及車間單位負責人簽字。對排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單位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由安全處督導整改。

  7、一般事故隱患按期限整改完成后,整改部門責任人要向安全處書面或口頭匯報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8、對事故隱患未按照職責進行認真整改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隱患如發現問題,按企業相關制度及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五、隱患排查舉報獎勵制度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為保證隱患排查制度的全面落實,制定本制度。

  1、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采區主任、坑口負責人和安全處等職能部門報告或舉報。

  2、各級領導或職能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對事故隱患核實并組織整改。

  3、獎勵/公司對下列隱患排查情況給予獎勵;

  (1)積極主動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事故發生的;

  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采納,收到顯著效果的,每條隱患給予100—300元的獎勵。

  (2)在隱患排查期間,為搶救企業財產和救護人員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每人給予100—500元的獎勵。

  (3)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和《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給予一次性獎勵。

  4、處罰/公司對下列情況給予處罰:

  (1)沒有嚴格執行公司各工種操作規程以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違章行為,每次給予50—100元的罰款,并提出嚴肅批評。

  (2)在隱患排查期間發現有嚴重違章行為,其后果嚴重的,加重處罰,給予200—500元罰款,并責令停止工作,進行3—5天的安全再培訓。

  (3)對明知故犯,多次教育仍然違章者,停止工作到安全處作檢查,重新接受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崗。

  (4)對于未認真排查事故隱患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根據經濟損失大小給予300—500元經濟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司法機關處理。事故的其他責任者和責任部門按《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以及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5)對隱患治理未按期完成或治理不徹底,對事故隱患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或相關人員給予經濟上的處罰,并責令限期完成。

我得到了表揚作文400字13

  1、目的

  為了切實落實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促進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及時排查、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范和減少事故,根據(安監總管三[20xx]103號)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

  2.1隱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礎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風險管理要素的重點內容,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則,明確職責,建立健全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證制度有效執行的管理體系,努力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隱患,保證企業安全生產。

  2.2 隱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蓋、責任到人,定期排查與日常管理相結合,專業排查與綜合排查相結合,一般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及時發現、不留死角。

  2.3 隱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責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隱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實監控責任,防止隱患發展為事故。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應保證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及時掌握重大隱患治理情況,治理重大隱患前要督促有關部門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確分管負責人。

  3.2分管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負責人,負責組織檢查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報告重大情況,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3.3其他負責人對所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

  4、隱患排查方式及頻次

  4.1 隱患排查方式

  4.1.1 隱患排查工作可與公司各專業的日常管理、專項檢查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相結合,科學整合下述方式進行:

  (1)日常隱患排查;

  (2)綜合性隱患排查;

  (3)專業性隱患排查;

  (4)季節性隱患排查;

  (5)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

  (6)事故類比隱患排查。

  4.1.2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以及基層單位領導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日常性檢查。日常隱患排查要加強對關

  鍵裝置、要害部位、關鍵環節、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巡查。

  4.1.3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為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為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檢查。

  4.1.4 專業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區域位置及總圖布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儲運、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統分別進行的專業檢查。

  4.1.5 季節性隱患排查是指根據各季節特點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靜電、防解凍泄漏、防解凍坍塌為重點;

  (2)夏季以防雷暴、防設備容器高溫超壓、防臺風、防洪、防暑降溫為重點;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防凝保溫為重點;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為重點。

  4.1.6 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動和節假日前,對裝置生產是否存在異常狀況和隱患、備用設備狀態、備品備件、生產及應急物資儲備、保運力量安排、企業

  保衛、應急工作等進行的檢查,特別是要對節日期間干部帶班 值班、機電儀保運及緊急搶修力量安排、備件及各類物資儲備和應急工作進行重點檢查。

  4.1.7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和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后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檢查。

  4.2 隱患排查頻次確定

  4.2.1 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頻次應滿足:

  (1) 裝置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 2小時, 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生產、儲存裝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員現場巡檢間隔不得大于1小時,宜采用不間斷巡檢方式進行現場巡檢。

  (2)基層車間(裝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員(主任、工藝設備技術人員)、電氣、儀表人員每天至少兩次對裝置現場進行相關專業檢查。

  (3)基層車間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每周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回檢查中發現的隱患一起進行匯總;基層單位(廠)應結合崗位責任制檢查,至少

  每月組織一次隱患排查。

  (4)公司應根據季節性特征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每季度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季節性隱患排查;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必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基層單位至少每季度組織一次綜合性隱患排查和專業隱患排查,兩者可結合進行。

  (6) 當獲知同類企業發生傷亡及泄漏、火災爆炸等事故時,應舉一反三,及時進行事故類比隱患專項排查。

  (7)對于區域位置、工藝技術等不經常發生變化的,可依據實際變化情況確定排查周期,如果發生變化,應及時進行隱患排查。

  4.2.2 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企業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業的隱患排查:

  (1)頒布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重新修訂的;

  (2)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

  (3)裝置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參數發生重大改變的,應按變更管理要求進行風險評估;

  (4)外部安全生產環境發生重大變化;

  (5)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

  (6)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隱患排查內容

  根據危險化學品企業的特點,隱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安全基礎管理;

  (2)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3)工藝;

  (4)設備;

  (5)電氣系統;

  (6)儀表系統;

  (7) 危險化學品管理;

  (8)儲運系統;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統。

  4.1 安全基礎管理

  4.1.1 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實情況。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況,參加工傷保險、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情況。

  4.1.3 安全培訓與教育情況,主要包括:

  (1)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2)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及持證上崗情況;

  (3)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情況。

  4.1.4 企業開展風險評價與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識別和獲取情況;

  (2)定期和及時對作業活動和生產設施進行風險評價情況;

  (3)風險評價結果的落實、宣傳及培訓情況;

  (4)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1.5 事故管理、變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況。

  4.1.6 危險作業和檢維修的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危險性作業活動作業前的危險有害因素識別與控制情況;

  (2)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作業、高處作業、斷路作業、吊裝作業、設備檢修作業和抽堵盲板作業等危險性作業的作業許可管理與過程監督情況。

  (3)從業人員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與使用情況;

  4.1.7 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管理情況。

  4.2 區域位置和總圖布置

  4.2.1 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重大危險源儲存設施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規定的重要場所的安全距離。

  4.2.2 可能造成水域環境污染的危險化學品危險源的`防范情況。

  4.2.3 企業周邊或作業過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點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

  4.2.4 企業內部重要設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離,主要包括:

  (1)控制室、變配電所、化驗室、辦公室、機柜間以及人員密集區或場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險化學品生產與儲存設施等;

  (4)其他重要設施及場所。

  4.2.5 其他總圖布置情況,主要包括:

  (1)建構筑物的安全通道;

  (2)廠區道路、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和應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設計、建設與維護情況;

  (3)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情況;

  (4)其他與總圖相關的安全隱患。

  4.3 工藝管理

  4.3.1 工藝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藝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藝風險分析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3)操作規程的編制、審查、使用與控制;

  (4)工藝安全培訓程序、內容、頻次及記錄的管理。

  4.3.2 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1)裝置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嚴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設置超溫、超壓等檢測儀表、聲和/或光報警、泄壓設施和安全聯鎖裝置等設施;

  (2)針對溫度、壓力、流量、液位等工藝參數設計的安全泄壓系統以及安全泄壓措施的完好性;

  (3)危險物料的泄壓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4)按照《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安全控制要求、重點監控參數及推薦的控制方案》(安監總管三〔20xx〕116 號)的要求進行危險化工工藝的安全控制情況;

  (5)其他工藝技術及工藝裝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隱患。

  4.3.3 現場工藝安全狀況,主要包括:

  (1)工藝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藝卡片的建立和變更,以及工藝指標的現場控制;

  (2)現場聯鎖的管理,包括聯鎖管理制度及現場聯鎖投用、摘除與恢復;

  (3)工藝操作記錄及交接班情況;

  (4)重點部位的巡檢、取樣、操作與檢維修的現場管理。

  4.4 設備管理

  4.4.1設備管理制度與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主要包括:

  (1)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修訂本企業的設備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設備管理體系,設備管理人員按要求配備;

  (3)建立健全安全設施管理制度及臺賬。

  4.4.2設備現場的安全運行狀況,包括:

  (1)大型機組、機泵、鍋爐、加熱爐等關鍵設備裝置的聯鎖自保護及安全附件的設置、投用與完好狀況;

  (2)大型機組關鍵設備特級維護到位,備用設備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3)轉動機器的潤滑狀況,設備潤滑的“五定”、 “三級過濾”;

  (4)設備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情況;

  (5) 設備的腐蝕防護狀況,包括重點裝置設備腐蝕的狀況、設備腐蝕部位、工藝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現場管理,主要包括:

  (1)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臺賬;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及定期檢測檢驗情況;

  (3)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管理維護。

  4.5 電氣系統

  4.5.1 電氣系統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電氣特種作業人員資格管理;

  (2)電氣安全相關管理制度、規程的制定及執行情況。

  4.5.2 供配電系統、電氣設備及電氣安全設施的設置,主要包括:

  (1)用電設備的電力負荷等級與供電系統的匹配性;

  (2)消防泵、關鍵裝置、關鍵機組等特別重要負荷的供電;

  (3)重要場所事故應急照明;

  (4)電纜、變配電相關設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險區域內的防爆電氣設備選型及安裝;

  (6)建構筑、工藝裝置、作業場所等的防雷防靜電。

  4.5.3 電氣設施、供配電線路及臨時用電的現場安全狀況。

  4.6 儀表系統

  4.6.1 儀表的綜合管理,主要包括:

  (1)儀表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情況;

  (2)儀表系統的檔案資料、臺賬管理;

  (3)儀表調試、維護、檢測、變更等記錄;

  (4)安全儀表系統的投用、摘除及變更管理等。

  4.6.2系統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和安全儀表系統的設置滿足安全穩定生產需要;

  (2)現場檢測儀表和執行元件的選型、安裝情況;

  (3)儀表供電、供氣、接地與防護情況;

  (4) 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的選型、布點及安裝;

  (5)安裝在爆炸危險環境儀表滿足要求等。

  4.6.3 現場各類儀表完好有效,檢驗維護及現場標識情況,主要包括:

  (1)儀表及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穩定可靠,滿足危險化學品生產需求;

  (2)按規定對儀表進行定期檢定或校準;

  (3)現場儀表位號標識是否清晰等。

  4.7 危險化學品管理

  4.7.1危險化學品分類、登記與檔案的管理,主要包括:

  (1)按照標準對產品、所有中間產品進行危險性鑒別與分類,分類結果匯入危險化學品檔案;

  (2)按相關要求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檔案;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

  4.7.2化學品安全信息的編制、宣傳、培訓和應急管理,主要包括: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的管理;

  (2)危險化學品“一書一簽”制度的執行情況;

  (3)24小時應急咨詢服務或應急代理;

  (4)危險化學品相關安全信息的宣傳與培訓。

  4.8 儲運系統

  4.8.1 儲運系統的安全管理情況,主要包括:

  (1)儲罐區、可燃液體的裝卸設施、危險化學品倉庫儲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維護規程制定及執行情況;

  (2)儲罐的日常和檢維修管理。

  4.8.2 儲運系統的安全設計情況,主要包括:

  (1)易燃、可燃液體及可燃氣體的罐區,如罐組總容、罐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道路、排水系統等;

  (2)重大危險源罐區現場的安全監控裝備是否符合《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 號)的要求;

  (3)危險化學品安全控制及應急措施;

  (4)可燃液體、液化烴和危險化學品的裝卸設施;

  (5)危險化學品倉庫的安全儲存。

  4.8.3 儲運系統罐區、儲罐本體及其安全附件等設施的完好性。

  4.9 消防系統

  4.9.1 建設項目消防設施驗收情況;企業消防安全機構、人員設置與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員培訓、消防應急預案及相關制度的執行情況;消防系統運行檢測情況。

  4.9.2 消防設施與器材的設置情況,主要包括:

  (1)消防站設置情況,如消防站、消防車、消防人員、移動式消防設備、通訊等;

  (2)消防水系統與泡沫系統,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液儲罐、消防給水管道、消防管網的分區閥門、消火栓、泡沫栓,固定式消防水噴淋等;

  (3)危險化學品罐區、裝置區等設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滅火系統;

  (4)生產區、工藝裝置區、建構筑物的滅火器材配置;

  (5)其他消防器材。

  4.9.3 固定式與移動式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道路的現場狀況

  4.10 公用工程系統

  4.10.1 給排水、循環水系統、污水處理系統的設置與能力能否滿足各種狀態下的需求。

  4.10.2 供熱站及供熱管道設備設施、安全設施是否存在隱患。

  4.10.3 空分裝置、空壓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設備設施的安全隱患。

  5.1 隱患級別

  5.1.1 事故隱患可按照整改難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嚴重性,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5.1.2一般事故隱患,是指能夠及時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隱患。對于一般事故隱患,可按照隱患治理的負責單位,分為班組級、基層車間級、公司級。

  5.1.3重大事故隱患,是指無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較大財產損失的隱患。

  5.2 隱患治理

  5.2.1 企業應對排查出的各級隱患,做到“五定”,并將整改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管理進行監督,及時協調在隱患整改中存在的資金、技術、物資采購、施工等各方面問題。

  5.2.2 對一般事故隱患,由企業(基層車間、班組)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5.2.3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要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確定風險可接受標準,評估隱患的風險等級。

  5.2.4 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應滿足以下要求:

  (1)當風險處于很高風險區域時,應立即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盡快進行隱患治理,必要時立即停產治理;

  (2)當風險處于一般高風險區域時,企業應采取充分的風險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

  (3)對于處于中風險的重大事故隱患,應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選擇合適的時機進行隱患治理,盡可能將其降低到低風險。

  5.2.5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包括: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5.2.6 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應及時歸入事故隱患檔案。隱患檔案應包括以下信息:隱患名稱、隱患內容、隱患編號、隱患所在單位、專業分類、歸屬職能部

  門、評估等級、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況、驗收報告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形成的傳真、會議紀要、正式文件等,也應歸入事故隱患檔案。

  5.3 隱患上報

  5.3.1 企業應當定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向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相關部門上報隱患統計匯總及存在的重大隱患情況。

  5.3.2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企業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的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5.4 獎懲

  5.4.1 企業各級領導對認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員,要對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時表揚和獎勵。

  5.4.2對忽視安全生產、發生事故和拖延整改時間或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的人員,要對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考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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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實現安全生產地目標和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

  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魯政辦字〔20xx〕36號)、《關于深化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快整治嚴執法集中行動,推進企業安全風險

  管控工作地通知》(魯安發201616號)、聊城市安委會《關于印發地通知》(聊安委辦發〔20xx〕16號)、臨清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地通知》(臨政辦字〔20xx〕17號)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全面體現預防為主地思想,實現對風險地超前預控,持續排查和消除安全隱患,特別修訂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隱患與安全風險地區別,本制度所稱安全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地規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地可能導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發生地物地危險狀態、人地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時采取措施就會導致事故地發生;而安全風險是指某一事故發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損失地組合,它是通過評估手段進行分級管控,使生產經營活動中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條 各部門要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作為安全生產基礎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地隱患排查治理、風險預控和監控責任制。

  第四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分級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報告。對安全隱患和風險要分類定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限時整改或預控,使隱患整改和風險預控做到“責任、措施、資金、時間、預案”五落實。

  第五條 實施安全隱患和風險預控閉環管理,建立完善地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工作機制,落實隱患排查、建檔、評估、整改、驗收、銷號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掛牌督辦、跟蹤治理、逐項銷號制度;落實危險源辯識、風險評估、分級、分責、監控、預警、預報制度。

  第六條 對于新開工工程、新工藝、新設備、新設施、新生產線地投入或生產安全環境有變化時,未進行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或未對風險、隱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險作業和施工。

  第七條 安全隱患治理應堅持“及時有效、先急后緩、先重點后一般、先安全后生產”地原則,風險預控應做到使安全風險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則,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安全風險不把握不生產。

  第二章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風險預控職責

  第八條 公司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地責任主體。 第九條 公司總經理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風險預控管理地第一責任人;公司分管副經理,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過程負領導責任;公司安全負責人對排查出地安全隱患進行評審,確定安全隱患級別,并對分管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技術領導責任;公司安全科長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管理負監察責任。

  第十條 公司安全負責人對分管業務范圍內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管控責任;公司安全科對安全隱患治理以及風險預控管理負監督、監察、歸檔和報告地責任。

  第十一條 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地,應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地管理職責。公司對承包、承租單位地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風險預控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地職責。

  第三章 隱患排查治理

  第一節 隱患分級分類

  第十二條 根據安全隱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大小,安全隱患分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

  一般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地隱患。

  重大安全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地隱患。

  第十三條 對查出地安全隱患要及時梳理出一般安全隱患和重大安全隱患,落實隱患治理責任主體。按照安全隱患地嚴重程度分為重大安全隱患和一般安全隱患,按照解決地難易程度分為A、B、C、D四個等級。

  A級:難度很大,公司解決不了,須由地方政府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B級:難度較大,安全負責人解決不了,須由公司協調解決地安全隱患。 C級:難度大,車間解決不了,須由部門解決地安全隱患。 D級:班組、車間、安全負責人能夠自行解決地安全隱患。

  第十四條 對安全隱患應及時梳理分類,匯總分析。從生產(管理)系統和專業角度對安全隱患進行分類。公司安全隱患分類:管理、設備設施、作業環節、維修。

  第二節 安全隱患地排查治理辦法

  第十五條 安全隱患排查分四級:崗位、班組、車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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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建設平安校園的決策部署,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完善安全工作責任制,發揮網絡管理大數據、時效強、效率高的優勢,通過學校安全隱患臺帳管理系統全面排查掌握、督促整改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時消除校園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建立幼兒園安全隱患網格化管理體系,構建“逐級管理、層層負責、一崗雙責、責任到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員參與、全面覆蓋”的網格化管理系統;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逐級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分工和教職工安全崗位職責分工,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落實到崗、到人;實行安全隱患“日巡查、月檢查、季度總結”和“誰負責、誰整改”的常態化排查整改機制;做到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專業化、信息化管理,網格化安全監管“責任全覆蓋、監管無盲區”,最大限度地減少校園責任安全事故。

  二、幼兒園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網格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網格內安全管理整體工作,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指導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改;主管安全工作的責任人是本單位安全隱患網格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推進本校安全隱患網格管理工作,收集、報告、處理本單位安全隱患網格的各類安全隱患。

  三、園方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安全崗位職責分工,對本園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若干次級網格單元,負責網格內人、地、物、事、組織等對象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對所屬網格進行有效安全管理。具體網格劃分及責任詳見《幼兒園網格化管理分工公示》。

  四、安全隱患整改處理,一般安全隱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本園不能整改,以書面形式報送至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并保留報送憑證,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及時指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限進行維修;較大安全隱患中需要維修的,在報上級教育管理部門同時,登錄“河北省學校安全隱患網格化管理系統”報送;對于本園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報送相關部門同時,要嚴格落實整改計劃和應急監管措施,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并掛賬至整改完畢。

  五、幼兒園責任人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親自組織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親自督辦整改;要逐項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進行整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落實安全隱患整改責任制,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要求;實行“誰整改、誰銷號”并建立安全隱患臺帳長期掛帳,直至整改完畢。

  六、幼兒園及園所周邊治安、消防安全隱患、交通安全隱患,以書面形式及時報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園方不能進行整改的,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幫助整改。

  七、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對已報送的.安全隱患,在整改到位后,及時在“河北省學校安全隱患網格化管理系統”中進行銷號。

八、特殊安全隱患的公告

  只涉及本園范圍的隱患,發布到園內;對于無法處理涉及公眾安全、影響面較大的隱患,要及時發布相關公告到平臺系統,提醒教職員工、幼兒及家長、外來人員注意避免危險。在隱患有效處理后,及時撤銷公告提醒相關負責人。

  九、安全隱患巡查錄入時限

  安全隱患網格點巡查負責人要每天對所負責網格范圍內的安全情況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情況要及時填報入客戶端;沒有發現新的情況,也需要提交確認當天的安全檢查工作執行記錄。有安全隱患報安全隱患詳細信息(包括具體位置、隱患情況說明、現場照片等),沒有安全隱患報無情況。

  安全隱患網格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網格在系統平臺及客戶端中填報的隱患信息進行篩查、核實、確認,按照“及時發現、及時上報”的原則報送,各網格負責人在報送完成后,及時查看處理信息。同時要按照“日巡查、周檢查、月檢查、季度總結”的要求,進行常態化排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排查整改要求進行處理。

  十、嚴肅責任追究。

  沒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安全隱患沒有及時報送;隱患信息沒有按要求整改、未按時限銷號;發生責任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追究、隱患追究、空則追究的要求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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